2)第一百七十三章 王者之血_这个刺客有毛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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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激,楼兰王咬牙答应了宁欢的请求。

  当时他还心存侥幸——就算这个悲苦老人武功再如何出神入化,他一人又怎能抵得过经过训练的千人大军。

  但是当夜,这位白发老人就是提着他那柄邪异的墨绿色骨剑孤身入皇城。

  天明之际,这位老人提着淌满鲜血的骨剑,请他入皇城登基。

  三王子将信将疑。

  但是知道他走进皇城,看到那横七竖八的满城尸体之后,第一反应是跪倒在地,痛哭流涕不止。

  他并不是为自己的父母兄弟之死而哭。

  而是哭自己沾惹上了一个怎样可怕的妖魔。

  那一日,宁欢一人一剑杀尽楼兰国王室男子,让三王子成为了唯一名正言顺的继承人。

  然后在三王子住进王宫之前,宁欢先在王宫住了三天三夜。

  这位三王子之后再也没有问过这三天三夜之中,王宫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,他也永远不想知道。

  他只知道,宁欢在离开的时候,将自己的剑留在了这里,说总有一天他会来取。

  于是三王子就将这柄蚀骨剑放在了自己王室藏宝室的最深处。

  他万万没有想到,这一等,就是十七年。

  当他以为再也不会遇到这位可怕的男人的时候,他就这样回来了。

  并且带着更加年轻强大的身躯。

  楼兰王拖着沉重的身躯一步步上前,然后来到那柄墨绿色的骨剑面前,他单手握住那柄冰冷的骨剑,然后用力将它从剑台上拔出。

  这柄骨剑比楼兰王想象中要重得多,感觉并不像骨头,而像是某种金属。

  但是这柄骨剑打磨得却相当粗糙,握在手中的时候,感觉把手稍微有些扎手。

  他双手握着骨剑,感觉几乎有点提不起来,他只能拖动着骨剑向着宁欢走去,一步一步,一步一步。

  每一步都比上一步来的沉重。

  但是终于,楼兰王还是带着这柄骨剑来到了宁欢面前:“我带来了。”

  他低沉说道。

  楼兰王感觉自己双眼有点发黑。

  “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将这柄剑留在这里吗?”宁欢静静看着眼前的红衣男子说道。

  楼兰王摇头:“不知道。”

  “不知道我就告诉你。”宁欢笑着说道:“这柄蚀骨剑,乃是用一只异兽的牙齿所制成的宝剑,锋利坚固世间无双。”

  “只是宝剑虽好,却需要用鲜血孕养,越是高贵之人的血,就能够灌溉出越美丽的花。”

  “也是因此,我当初才会答应你的那笔交易。”

  “也便是用你楼兰王室的血,来养这柄蚀骨之剑。”

  “如今也已经十七年了吧。”

  “这柄剑在你的手中,是不是十分的沉重?又是不是十分的扎手?”

  宁欢的笑声带着些许邪异和鬼魅的味道。

  “十七年的养剑,如今的开封,同样也需要一个王者之血。”

  “你做了十七年的国王。”

  “如今,也到了回报我的时候了。”

  楼兰王站在原地,想要破口大骂,但是却一个字都骂不出来。

  他的手掌已经被蚀骨剑上面的骨刺所刺穿,鲜血不住流出,然后被骨剑吸收。

  他能够一路走来,已经耗尽了全身的力气。

  楼兰王抬起头来,看着宁欢那张完美无缺的脸。

  “你,你不得好死。”

  “多谢祝福。”宁欢笑着开口。

  然后他轻轻一指点出,楼兰王整个人直挺挺地倒地,已经失去了生机。

  只留下那柄墨绿色的骨剑,还笔直插在石地上,在骨剑的孔窍之中,鲜红的血液流淌而过。

  周流不息。

  宁欢握住了这柄骨剑。

  “好久不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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